《江蘇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實施辦法》制定出台
發(fā)布時間:2015-07-20浏覽次數:76

爲進(jìn)一步加強全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安全生産管理,規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中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論證、核簽、實施和監管,日前,省水利廳制定印發(fā)《江蘇省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實施辦法》,并于8月8日起(qǐ)正式實施。

《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安全生産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産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并結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設實際制定,對(duì)專項方案的編制、預審、論證、核簽、實施、備案和監管等各個環節提出了明确要求。

《辦法》規定,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是指達到一定規模的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和石方開(kāi)挖工程、模闆工程、起(qǐ)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圍堰工程、水上施工作業平台、基坑上下通道(dào)、施工導流(航)工程,以及可能(néng)造成(chéng)等級以上生産安全事(shì)故的其他工程。專項方案是指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針對(duì)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單獨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件。

《辦法》明确,施工單位作爲主體責任單位應當編制專項方案并組織實施,對(duì)涉及高邊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闆工程、重要的施工圍堰、拆除(含爆破)工程、水上施工作業平台、基坑上下通道(dào)、施工導流(航)工程及其認爲有必要的專項方案,應當組織專家進(jìn)行論證、審查。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各階段對(duì)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提出防範生産安全事(shì)故指導意見。監理單位應當在編制監理規劃時將(jiāng)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列爲專項内容并制定安全監理實施細則。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當督促施工單位按本辦法編制專項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實施前將(jiāng)專項方案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辦法》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duì)專項方案的實施進(jìn)行監督檢查,并將(jiāng)參建單位執行本辦法情況納入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誠信體系管理。(供稿:省水利工程建設局  責編:廳辦公室 栾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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